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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独生子女证及外来媳妇户口问题

上海 12-15 17:40  悬赏 20  发布者:qrm2260 回答:(3)
您好!我于2011年11月17日剖宫产生下男婴,户口随我老公,报在静安区新闸路750弄,我是浙江宁波象山的农业户口,2003年3月29日在静安区民政局登记结婚,请问领独生子女证的手续,在哪个部门办理,还有我的户口何时能报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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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2-15 17:41
1、向本人户籍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回复时间: 2011-12-15 19:37
可以向管辖静安区新闸路750号的街道申请办理独生子女证。
回复时间: 2011-12-16 11:35
你好
1、夫妻双方及其子女都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或者城镇常住户口的领证程序:   (1)由女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2)经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原件)。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复印件)。   (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
2、户口问题建议咨询当地的户籍管理部门
如有疑问,欢迎来电或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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