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刑事行政 >> 行政复议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毕丽荣  陈晓云  李波  周文才  
该问题已关闭

吉林省东辽县水利局的这种做法是否违法?

吉林-辽源 12-16 09:25  悬赏 0  发布者:孙志国 给我留言  回答:(0)
我在吉林省东辽县营厂水库工作。08年水利改革后,东辽县水利局给了80多人的编制,为缓和矛盾,所以一直用80人的工资给200多人开。前两年每人100多元,这两年又变为每月200元,水库工人的生活一直很不好,曾多次到东辽县水利局和东辽县委找,可一直没有结果。今年我患上了癌症,治病需要大笔的费用,虽然水利局给捐了5000多元,可这不能从根本上为我解决问题。我们走访了民政等部门,可民政说有单位的我们不管,享受低保的我们才管。我们享受着低保工资,却没有国家低保的待遇。我想咨询一下他们这么做是否违法,违反了哪条法律?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广东深圳
北京海淀区
北京朝阳区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安徽合肥
广东深圳
广东广州
最新回复律师
山东 菏泽
人气:211662
浙江 杭州
人气:101050
广东 深圳
人气:208156
北京 海淀区
人气:248943
广东 广州
人气:3923675
北京 朝阳区
人气:4221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74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