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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房产证的房子因为继承人有多位,可以起诉法院进行拍卖吗?

广东-广州 06-17 19:46  悬赏 0  发布者:agreat…… 给我留言  回答:(1)
房子是爷爷的名字有100多平方的农村宅基地房子,爷爷有9个儿女,奶奶早逝没立遗嘱所以奶奶的那部分属于所有子女和爷爷共有,爷爷没有再娶,爷爷立遗嘱公证把他房子的那部分和继承妻子的那部分给名下的一个男孙子,而这个男孙子的爸爸在爷爷去世两年之后去世了,男孙子的母亲也早去世了,这家就剩下男孙子和妹妹兄妹两个人,因拆迁的时候被开发商和村委的人和公证处告知不能办理继承爷爷的宅基地,男孙子就把继承的那部分签协议卖给其中一个伯父,其它爷爷名下的儿女全部签了放弃继承并拿了一部分补偿款,还有一个伯父没有签放弃,签了其它协议。问题来了,现在回迁的时候办理不了过户,起诉到法院,法院一审判下来房子10个人都有份,二审由于拆迁办拿出了其它继承人都有签放弃协议,诉讼请求不是房子归属问题,也是伯父一人拿不了拆迁款,没说房子归属问题,仍然是10个人有份。想问下这种情况下,房子的份额还没有明确的情况,男孙子还要怎么打这官司,房子属于多人很麻烦,有一个伯父和姑妈是香港户籍,房子以后很麻烦,想这种集体房产证的房子可以起诉法院进行拍卖吗?集体性质只能村里的人或者继承人内部解决,继承人内部意见不统一,各个都不想放弃,现在要怎么办?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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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6-06-18 09:46
房屋能分割的,可不共有,要求实体分割
追问:

谢谢,具体可以怎么做,起诉法院吗?诉讼请求是什么?

回答:

分割共有物

追问:

好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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