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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撤销房产证合理吗?

四川-成都 12-18 17:22  悬赏 20  发布者:tJE3837 回答:(2)
事件背景:老人有一房产,过逝后应由两人继承a和b,在拆迁前,a和房地产商针对一半的房屋面积达成协议。但b提供假公证,说原房产证遗失,重新以自己的名字办理了房产证,并与开发商达成了新协议,后经过a起诉,法院判决,房产份额应有两人各继承50%。之后a想和开发商按原协议执行赔偿,但开发商以发产证登记人为由只执行b的协议,并一人一半,据不和a进行谈判。经过咨询后,a起诉房管局撤销b的房产证,但一审二审法院均称由于房屋已经拆除,撤销房产证无意义而判决不撤销房产证。请问这合理吗?现在能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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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2-18 21:11
可以进行具体的联系。
回复时间: 2011-12-20 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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