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陈晓云  毕丽荣  朱建宇  王远洋  
该问题已关闭

景观工程有没有权利卖掉百姓个人财产(钢筋碰窗)

福建-厦门 12-19 00:06  悬赏 10  发布者:erO7485 回答:(2)
厦门政府为了庆祝特区30周年进行景观改造,景观改造工程队私自把拆下来的碰窗拿去卖掉,不给百姓钱价值五千元左右建设局人员说已经和工程对结算这笔钱就拿不到,这样合理吗?文屏路改造是给住户自己卖的。请问如果我要上法院告要告谁呢?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2-19 08:38
如果侵犯你们财产利益,可以要求赔偿。
回复时间: 2011-12-19 10:31
需要先确定:

该部分是否已经补偿或同意更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西城区
山东聊城
广东东莞
湖南长沙
上海徐汇区
江苏无锡
福建厦门
广东深圳
广东深圳
最新回复律师
安徽 合肥
人气:283611
北京 西城区
人气:4565825
山东 聊城
人气:200479
广东 东莞
人气:386119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64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