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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在高速公路上出车祸得到的赔偿金为多少才算合理

陕西 12-12 03:23  悬赏 0  发布者:王娅娅 给我留言  回答:(6)
2007年8月份我的亲人在山西汾阳穿越高速公路时被飞奔而来的一辆小轿车撞飞(当是公路两旁的铁网护栏是被割开的,每天都有人从那里过的),当时情况非常严重,他的双腿被撞断,胸腔也有好多积液,被当事人送往医院,他交了一千多留了电话就走了,后来所有的医疗费都是我家人四处借的:直到我的亲人永远的离开了我们,我家人给他打过多次电话,他都不见面,后来把尸体火化了,经过千辛万苦找到他,由于他把当地的交警买通,到最后事情解决了只给了我们2万元。请问这样的赔偿结果合理合法吗?是否穿越高速公路造成死亡事故的人得到的相应赔偿的范围仅仅只是出于人道赔偿仅此而已吗?望尽快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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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12-12 07:07
可以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09-12-12 09:22
你们应该起诉高速公路管理局
回复时间: 2009-12-12 11:21
得看交警部门对该事故是如何认定的,如果认定你的亲人承担事故的全责,则对方只承担不不低于10%的赔偿,如果对方也有责任,则应按责任比例承担。
回复时间: 2009-12-12 15:38
具体找律师当面咨询。
回复时间: 2009-12-14 08:58
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主要是交警队的责任认定书,如果对责任认定书不服的可以提出复议,双方都有责任,应该按照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致人死亡赔偿2万数额确实比较少,你们可以起诉。
回复时间: 2009-12-14 17:14
得看交警部门对该事故是如何认定的,如果认定你的亲人承担事故的全责,则对方只承担不不低于10%的赔偿,如果对方也有责任,则应按责任比例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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