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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家庭承包方式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能否颁发给一个全家为城镇居民的家庭?

江西-赣州 06-20 17:26  悬赏 0  发布者:土地承包登记…… 给我留言  回答:(1)
有一个村小组的村民将自己承包的林地和土地将剩余的承包期一次性有偿转让给一个全家为城镇居民户口(之前也不是本组社员)的人用于农业生产,并通过了本组村民户主的三分二以上农户同意和签订了转让协议,受让方一次付清了全部转让费用(实际上是变相买卖土地性质)。之后,受让方发现承包期限太短了反悔,要求终止协议,和退还部分转让费用,而出让方不同意。经协商无果后,受让方诉讼到法院,法院一审和二审(终审)判决转让协议有效,必须履行。现在受让方拿着终审判决书和双方转让协议向组、村、乡和县级提出申请要求办理变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根据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规定,颁证机关应当给他办理变更登记。家庭承包的承包方式,颁发给一个全家为非农户口且之前又不是本组村民的居民手中,因为第一次碰到这类案件,总感觉好像有什么地方不对,有找不出理由和法律依据,特来咨询各大律师指点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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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6-06-20 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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