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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继承问题

广西-崇左 12-12 23:07  悬赏 5  发布者:103605…… 给我留言  回答:(2)
父母离异后我跟着父亲(城市户口)。母亲是农村户口。后来母亲在乡下买了块地皮还盖了一层楼房。现在她想把房子赠与我,可她只有一本集体土地使用证,没有房产证。请问我可以继承吗(因为我是城市户口)?还有如果动迁可以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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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12-13 11:22
你可以得到该房屋拆迁的补偿款
回复时间: 2009-12-13 12:53
你母亲可以将其房子赠与给你,你也有权继承你母亲的房产。你成为房产所有人后,如果动迁的话,你有权享受补偿安置待遇。但考虑到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时,被拆迁人户口往往也是涉及补偿安置待遇的因素,所以建议由你母亲立下遗嘱,将来由你继承该房产,这样可以保证房子拆迁时最大限度地获得拆迁补偿安置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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