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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两租

山东-济南 12-15 08:26  悬赏 20  发布者:soivet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本月租了一间门头房,签订了合同,正在装修的时候,有人拿出了与房东签署的另一份租房合同(租期三十年2003年—2032年,合同明确有三十年的使用权),说房子的现在是他的,阻止我们装修。也就是说,房东先将房子租给了另一个人,又租给了我。

我现在可以继续使用这个房子吗?我们先装修使用了,是不是我们有优先租赁权?闹起来仅会追究房东对那个先租赁人的违约责任吗?会不会影响到我们正常营业?真到了打官司时法律上会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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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12-15 09:05
你可以继续租赁使用房屋,因为你先占有使用了。
房东对那个人承担违约责任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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