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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纷伤人

四川-绵阳 12-23 09:15  悬赏 0  发布者:罗七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们是经营客运车的,因为两车争客导致两车被挂坏,其一方驾驶员下车后一句话没说将另一驾驶员打了二耳光,后经医生为轻微脑伤要休息半个月,请问打人方驾驶员应负那些现任,其车主有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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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2-23 10:10
你好!
车主没有责任;
打人者承担对受害者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包含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如果不能达成和解,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回复时间: 2011-12-23 14:04
你好!请来电详细解答。
回复时间: 2011-12-23 15:57
您好,由交警划分责任,然后根据责任划分承担赔偿人身损害赔偿责任,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如需法律帮助或有其它疑问,欢迎来电咨询或当面洽谈。
回复时间: 2011-12-23 18:40
打人者承担对受害者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包含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如果不能达成和解,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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