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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3月4日上班途中,被一辆踩电车的人撞伤,经检查腰椎骨折,由于当事人没能力承担医药费

广东-佛山 06-24 08:31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于3月4日上班途中,被一辆踩电车的人撞伤,经检查腰椎骨折,由于当事人没能力承担医药费,我也买了保险,厂部已经按工伤处理,现在巳做了手朮,恢复差不多,我是不是回厂上班,还是辞工,让评残,我腰椎部有6个钢钉,还有钢板,我去劳动局问,他们说让我明年做完二次手朮再评残,是不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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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6-06-24 09:28
工伤要先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回复时间: 2016-06-24 08:44
报警处理,由交警进行责任认定,如你不是全责或主要责任的,属于工伤。需要先到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然后进行鉴定,最后要求工伤赔偿。同时也可以要求对方赔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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