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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回孩子的生活费及保险费等

 12-24 11:44  悬赏 15  发布者:fxA725 回答:(1)
我和丈夫去年八月协议离婚,因我工资少,不能按学校规定一次付清孩子三年的择校费三万元,丈夫交完钱后就不给孩子的生活费了,我认为择校费和生活费及保险费等划不上等号,我只想替孩子上诉要回属于孩子的生活费及保险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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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12-29 15:25
教育费用也应分担,你需要承担一半择校费,男方全部缴纳,你应从生活费等其他费用中扣除一半的择校费,如果扣除后男方仍需支付抚养费,可以要求其支付,协商不成可起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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