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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这算诈骗吗?

山东-青岛 12-24 17:39  悬赏 0  发布者:selang…… 给我留言  回答:(1)
有一个朋友常某说其认识一个中国国检黄岛进出口检验检疫局副处长石某是做民间借贷的,石某做民间借贷已经3,4年了才从来没有出过岔子。让我有闲钱的话就放过去,是8分的利息每个月。我说放可以但是我想亲自放给那个公务员石某,常某说石某是国家公务员做民间借贷是不允许的,他自己不方便出面,如果他和我们每个人都欠借款协议,万一哪一天换不上钱我们都去单位找他去,工作就保不住了。你看我这里有好多人都把钱放过去了,有的都1年多了都回本了。如果你要是在不放心我胶南有套房子可以在借款协议里写明抵押给你,你可别告诉别人,因为我这房子就抵押给你自己,要是别人知道了都问我来要房子就麻烦了。在常某的再三劝说下,我也了解过确实有这么一个人,他确实也是做民间借贷的。而且在常某的办公室石某也去过几次有朋友也见过他。由于高利息的诱惑。后期有了钱就放给了他,陆续给了她100万并签下了借款协议。并且要求其把和公务员石某签的借款协议拿给我,并要求其把名下的一套房产在协议里写明抵押给我。并要其把房产证原件交给我。后在3个月后其说儿子要办户口要房产证用几天把房产证拿走了。在拿房产证的时候一再和我保证放心过几天就给你送回来。在过了几天以后有一个人找到我说常某借他的钱已经好几个月没有给利息了。于是我们去追问常某,常某说石某最近一段时间借贷那边钱不好收,所以利息给不上,我就问常某利息给不上了你为什么不告诉我,还让我继续放钱给你。常某说她以为只是暂时的所以就没有告诉我。我们开始怀疑这个事于是去找公务员石某,石某说从来没有这么回事,常一分钱也没有给我。于是我就去追问常某钱没有给石某你为什么要骗我。常某声称石某想赖账,我会找律师告他的,让我们在等几天,可以后来常某以出去借钱还我们为由跑到外地去了,后经过各种办法找到常某在鄂尔多斯,其一家人全部跑到那边去了。找到常某以后问她为什么跑了,她说有人要钱给她绑到树上绑了好几个小时才放她回来,她害怕就跑了。又问他你为什么不告石某不是有他的欠条吗?那个石某签字的借条是怎么回事?常某说那个借条是为了骗我把钱给她所以找刻章的人模仿的石某的签字。我又问那房产证哪里去了,常某说那个抵押给了青岛城阳一家借贷公司了,抵押了18万。我又追问她我的钱你到底给没给石某,她说没有给都是还给别人利息用了。其名下的这个房产价值20多万。后期经过了解以借款协议的方式抵押给了5个人和一个借贷公司共抵押了200万左右。她开始说的不让我和别人说其实是怕我知道她的房子已经抵押给别人了。现在我们了解得知常某一共从个人手里和高利贷公司借款600多万,受害人一共20多人。其名下只有一套20万的房子,办公室是租来的,现在根本没有偿还能力。只是借口钱在公务员石某哪里,根本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我们去过经侦与刑警报案,可是都说是纠纷,可是我咨询了多名律师说可以构成诈骗罪。现在我也很苦恼,如果能构成诈骗那就是公安机关的不作为。如果构不成,那刑法中规定的以隐瞒和欺骗的方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数额巨大就能构成诈骗罪,3个要素都具备为什么就不是诈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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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12-24 17:47
你好,涉嫌构成诈骗,如果公安不立案,可以到检察院要求其监督公安局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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