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朱建宇  毕丽荣  李波  刘海鹰  
已解决问题

农村房基地父亲赠与儿子后若干年发现儿子离婚并没有居住时可以收回赠予吗

 06-25 14:28  悬赏 0  发布者:亿元外婆 给我留言 地区:河南-安阳 回答:(2)
父亲在儿子婚前将与儿子们一起建造的房基地赠予二儿子居住,二儿子婚后8年因与妻子感情不和而离婚。父亲发现儿子离婚并长达三年多没有居住时,想收回赠予的房基地。请问,父亲的请求有法律依据吗?父亲的权利是不是受法律保护。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6年06月25日 15时33分
需要结合案情以及证据 处理的
追问:

李山吉是林州市城郊乡某村村民,1988年农历八月,在村委会批准的情况下,率领儿子们修建了一所房屋。李永峰是其次子,1994年1月与李颜丽结为夫妻。李永峰结婚后,将该所房屋分为东西两个院子,李永峰一家住西院,李山吉住东院。2012年12月,李永峰与李颜丽离婚,李永峰在父亲李山吉不知情的情况下,在离婚协议上签字同意该房屋权属归李颜丽所有。李山吉在得知李永峰离婚后,发现该房屋近两年无人居住,便将该房屋作价10万卖给本家侄子李藏玉。李藏玉购得该房屋后,即搬进该房屋居住。至2015年4月,李颜丽突然出现,主张对该房屋的权利。李山吉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将该房屋赠予李永峰的口头协议,并请求返还该房屋权属。李颜丽谎称离婚后一直在该房居住,并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村委会出具在该房屋居住的证明。法院依照《合同法》第55条规定,判决驳回李山吉诉讼请求。请问:李山吉的请求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其法律依据是什么?李山吉的权益是否受法律保护?谢谢!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农村房基地父亲赠与儿子后若干年发现儿子离婚并没有居住时可以收回赠予吗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6-25 14:30
这是可以到主管部门申请撤消的
追问:

主管部门指哪个部门?村委会?还是乡政府?申请撤销的期限从何时算起?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海淀区
湖南长沙
福建莆田
福建福州
江苏南京
北京西城区
福建厦门
黑龙江哈尔滨
黑龙江哈尔滨
最新回复律师
广西 柳州
人气:704422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08967
陕西 西安
人气:582786
湖北 襄阳
人气:443334
北京 海淀区
人气:248576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77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