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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经济补偿,

北京 12-25 23:30  悬赏 20  发布者:XLG157 回答:(6)
员工02年到2011年在单位工作,02年到08年4月没交社保,08年5月以后按时缴纳社保,但员工以单位末依法缴纳社保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工作年限的经济补偿,没交社保的补偿,法院会支持吗、算没有依法缴纳社保的范围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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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2-26 00:20
你好不属于没有缴纳社保的范围,
回复时间: 2011-12-26 07:37
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解决。
回复时间: 2011-12-26 07:48
不属于没有缴纳社保的范围
回复时间: 2011-12-26 08:20
不会支持。
回复时间: 2011-12-26 09:58
08年1月1号之前的不会支持,但根据你的陈述,08年5月后才按时交纳社保,那么这5个月的保险,员工可以要求补缴,单位也应当补缴。
单位同意补缴的情况下,不能认定为不缴纳保险,因此只需补缴即可,员工提出的以不缴纳保险为由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请求不能获得支持。
回复时间: 2011-12-26 10:08
可以以末依法缴纳社保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应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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