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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选举中不按重要流程选出的结果可以推翻吗?

山东-青岛 06-27 00:32  悬赏 0  发布者:jiwang…… 给我留言  回答:(0)
2016年6月24号我们村进行了一次补充选举(因为自2014年至今种种愿意未进行选举)
选举推荐阶段分2个房间(1个房间党员推荐1个房间群众代表推荐)群众代表36人(全到场)党员41名(全到场) 推荐候选人得票:群众代表推荐得票A31票  B32票 C28票 D5票 E5票;党员推荐得票:A26票 B26票 C18票 D27票 E27票
但是选举组织只把A B D E定为候选人,C得到群众28票党员18票并未列入候选人,并且群众代表推荐票的信息在党员那屋只字未提,还有C为什么被刷掉也只字未提。直接宣读选举注意事项后就进行委员决选,选定后现场通报了新的村党支部成员,但是新的党支部还没确定书记和副书记。
这种情况符合规章制度吗?结果有效吗?可不可以按流程不符推翻选举结果
还有新的领导班子中有1人的0.36亩违章并改变了土地用途的建筑正在调查中。这种情况的党员可以当选为新领导班子成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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