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合同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宇  吴健弘  李仁红  李晓航  陈皓元  
已解决问题

已签订购房协议,但遭遇退房,该怎么进行违约赔付

 06-27 11:03  悬赏 0  发布者:汉代明月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朝阳区 回答:(15)
律师,您好!我们和另一位年轻人两口子5月28日签订的购房协议,现对方因为自己小两居销售情况不好以及担心将来还款压力过大,于24日提出退房。定金已付20万(定金共30万)。按合同,违约的话,他要承担总交易款的20%,即198万。我们考虑到他的实际承受能力,提出要求赔偿50万(从签订合同到将近1个月我们无法售房造成的损失,以及对我们新购房合同履行造成的影响),但对方以无钱和老婆要离婚为由,只同意赔付30万。请问,我们提出的赔付金额是否合理?以及我怎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利益?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6年06月27日 12时51分
1、对方违约 你们提出的 全完合理合法 没有问题 
  2 合同已经签署 就是合法有效的 你完全可以要求按照合同约定 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也就是198万 依法也是可以适当的判决的

   3 你作为守约方  是有主动权的  对方就是离婚 依法也是需要承担这198万的违约金的  当然您可以适当的降低

    4 协调不成 可以起诉解决 依法也会解决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非常感谢您的细心解答!
其它答案
  • [北京-朝阳区]
  • 常路律师 VIP
  • 电话:15901128689
  • 305834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6-27 11:04
您好,按照合同约定,可以起诉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回复时间: 2016-06-27 11:06
您好,根据您的合同约定,如对方构成违约可以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建议来电咨询,为您进一步分析
  • [北京-朝阳区]
  • 宋超律师 VIP
  • 电话:18811476983
  • 873923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6-27 11:06
合同纠纷: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违约的可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回复时间: 2016-06-27 11:06
您好!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支付违约金。如需帮助,可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6-06-27 11:10
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
回复时间: 2016-06-27 11:11
你好,一般情况是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回复时间: 2016-06-27 11:15
您好,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回复时间: 2016-06-27 11:19
你好,按合同约定履行,如违约,可以要求支付违约金,协商不成,法院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6-06-27 11:23
可以张法院起诉的
回复时间: 2016-06-27 11:39
你好,一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违约方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过高的,可以适当降低,无法协商可以到法院起诉
回复时间: 2016-06-27 11:50
你好!合同出现纠纷,关键在于合同的内容是否有相关的约定;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履行,一方违约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出现根本违约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另一方享有法定解除权;同时,守约方可以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协商不成的,搜集有利证据及时的向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回复时间: 2016-06-27 12:58
你提出的赔偿数额不超出法律规定的范围,协商不成可到法院起诉
回复时间: 2016-06-27 14:43
你好,建议委托律师处理,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5359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6-27 20:17
按合同约定处理
评论者:汉代明月 给我留言
时间:2016-06-28 11:04
我统一回复各位律师:非常感谢各位律师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对我的问题进行详细解答,还有的律师亲自给我来电话,我会根据您们的建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有需要,我会联系你们中的一位。这个社会因为守约、守法,才不至于太混乱。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福建福州
福建厦门
黑龙江哈尔滨
浙江杭州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河北石家庄
河北保定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442830
福建 福州
人气:1230268
福建 厦门
人气:123917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587597
浙江 杭州
人气:101272
安徽 合肥
人气:282898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53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