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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工商银行发行的“猪福卡”欺诈的假象!

广西-河池 12-26 15:54  悬赏 10  发布者:jin102…… 给我留言  回答:(2)
律师们,你们好!想咨询下,我07年未满18周岁,我们在校时完全未知情下,办理了工行“猪福卡”,而且办理时候工行也没说是信用卡的,现在刚刚毕业出来工作收入本来就刚刚够生活开销,现居然被工行催款6千多块钱,而且当初和我一起办的同学很多都有同样遭遇,我们该怎么办?而且我的卡在2008年的时候已经丢失,停了3年不用,也未能及时的挂失,在这么久的时间里,工行也没有打过电话给我,而到现在才通知,我就很郁闷,对于这一笔欠款我该怎么处理呢?S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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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12-29 15:10
你好,看看手否过了诉讼时效,如果过了的话不予理会。如对回复满意请采纳,如果还有问题请发布一对一咨询。
回复时间: 2011-12-26 18:30
10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在其认知能力范围之内所做的民事行为是有效的,此外,超出认知能力范围所为,一般是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
    你07年在校学习,是高中还是大学?如果你是在校大学生,那么你的知识文化水平是有一定高度的,你至少是识字,也能理解一般字句的意思。当初办理银行卡的时候,你应当看得懂说明书吧。像你这种情况,一般认定办理该项业务的行为是有效的。如果是因为你疏忽没有看说明书,透支了款项,那么过错在于你了,应当还款。但是如果超过诉讼时效的,你可以不用还款。
如果当时办理该项业务时,银行的工作人员,故意隐瞒情况,未向你提供任何书面说明,让你不明不白办理该项业务的,那么银行存在诱骗行为,你可以申请法院撤销你与银行之间的合同关系。因欺诈导致自己损失的,自己承担责任。那么你不用还钱。
如果不是欺诈,因双方都有过错,即使合同无效。你也应当返还透支款啊。否则就是不当得利啦。
追问:

韦律师,你好!当时我是在念高中,我是因为进银行办卡,然后银行的人员就像我介绍这一种卡,我看蛮好看的,又正好是猪年,我以为和普通的借记卡一样,而工作人员也没有像我说明该卡是信用卡,我也一点不知情,又不用办卡费,于世我就办了。有一奇怪的就是,我办卡不是一办就可以立即拿而是过一个星期才通知我去领卡,当时还要设置密码之类的。当时我只是在河池罗城县用过,之后去别个城市就遗失了,之后被他人用,导致卡里透支500多元,因欠费而冻结了,在这段时间里直到现在才通知我要还以前那张工商卡的款,而却没有在以前欠款打电话通知我,工商银行这样做算是什么做法?即使我已经更换号码,但是我还留有邮箱之类的为什么不见发邮件我!才导致我现在这种局面,这是否是我的过错呢?

回答:

你的银行卡丢失且不挂失导致被他人透支,只是你的错,对银行来说,等于你透支。银行通知你还款的行为是追债行为。我不知道你办理的这种卡是怎么规定透支的还款期限的。如果你透支了,应该在还款期限内还款。如果超过还款期限2年的,银行才通知你还款的话,那么银行的通知已经过期,你可以不用还款。建议你弄清楚什么时候透支以及透支之后所规定的还款期限,这样才好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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