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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06-27 15:13  悬赏 0  发布者:446215……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公司进口一批手续齐全的糖果,也有资质,我们供货给了一家商场,而商场遇见职业打假人告标签误导消费者,我们标签备案的时候写:生产日期:见外包装,外包装实际是2017年某月,外文翻译过来是截止日期,卖场现在私聊了这件事,要求我们赔偿金额20000元,可我们的是备过案的,审核标签的时候也通过了,我们卫生证书上也拿给他们看了,是生产日期2015年截至到2017年的,请问这个我们有义务去负担这个费用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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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6-06-27 15:15
消费投诉: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解决消费争议的途径有5条,这5条途径任消费者自主选择:
一是与经营者协商解决;
二是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是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四是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机构仲裁;
五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回复时间: 2016-06-27 16:53
你好,如果协商不成,建议消协投诉
回复时间: 2016-06-27 15:20
您好,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介入,了解案件事实,避免不必要的赔偿
回复时间: 2016-06-27 15:25
可以消协投诉
回复时间: 2016-06-27 15:42
您好,建议委托律师提起诉讼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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