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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笔记本售后维权(起诉)咨询

四川-成都 06-27 21:30  悬赏 0  发布者:chenyi…… 给我留言  回答:(1)
本人2014年4月29日购买东芝笔记本一台,有发票(3900元RMB)(东芝售后政策有发票主件保2年,无发票保1年),保修手册,2016年3月11日因(屏幕左下角有暗线)送至成都东芝笔记本维修站,当时工作人员检查外观后未指出屏幕有有人为损坏(如屏碎等),直接走的正常保修流程并开了维修单,在之后的60天内未能维修好我的笔记本,按照(东芝售后政策只送修日起顺延60如未修好可以要求换新机)我申请了换新机(2016年5月10日申请换新机),之后又等了一个月6月9号左右致电东芝维修站未直接答复,6月12号打了成都12315进行投诉,在6月15-16日维修站主动打电话告知我,因没有新机,(东芝总部发邮件给维修站按发票金额全额退款),当时我还在此打电话给维修站进行确认是否可以全额退款,答复也是肯定并且说白纸黑字都有,并在当天我就在京东购买了一台新笔记本呢。
    后维修站又将笔记本送至上海工厂后,被告知屏幕有类似(屏碎)异常,不能全额退款,只能进行维修,现在打400电话给东芝总部,答复现在也是推卸责任,维修站推给400客户,400客服又推给售后维修站。
     现我个人认为我当时送修时维修站检查过屏幕,并未指出有人为损坏,而维修单上未注明(屏碎)人为损坏字样,事隔3个月后告知屏幕有人为损坏,又不能换新机,退款。我是无法接受的。

  请问像这种问题如果我要起诉维修站及商家胜率事多少?有没有更好的操作方法?我现在的意见就是必须换新机或全额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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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6-28 16:24
你好,可以向消协投诉或者先法院起诉解决,需要收集证据证明。
追问:

需要什么证据呢?送修时开的维修单没有指出屏幕有人为损坏,事隔3个月后又说屏幕有人为损坏,这与正常维修流程不符啊。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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