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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对房产的书面约定在离婚时有效吗?谢谢

安徽-合肥 06-28 17:51  悬赏 0  发布者:我是陈家小姐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老公房子是婚前公婆主要资金和老公个人的一点资金共同买的,写的老公一人名字。婚后,本人怀孕,为防止以后男方家人对我不好导致离婚,我要求男方家把我名字加到房产证上,并且要求男方家需要三人共同签字写一份房屋赠与协议给我,这样的话,如果真到了离婚的那步的话,这房子算我和老公的共同财产吗?谢谢专业人士解答,感激不尽。
问题补充:
我是在怀孕后提出的,只是为了我以后的保障,那么这样在法律看来这算不算威胁之类的?因为好像说威胁之类的就不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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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6-28 17:59
您好,赠与协议是有效的,只要房屋履行过户手续一般情况下是不能撤销的。
追问:

我是在怀孕后提出的,只是为了我以后的保障,那么这样在法律看来这算不算威胁之类的?因为好像说威胁之类的就不具有法律效力。

回答:

您好,不属于威胁,不用担心。

回复时间: 2016-06-28 18:03
是你夫妻共同财产,你可要求分割。
回复时间: 2016-06-28 19:02
建议来所面谈
回复时间: 2016-06-28 19:19
你们可以进行婚内财产约定。
回复时间: 2016-06-28 22:07
你好,如果房产证上加了你的名字,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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