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遗产继承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陈晓云  朱建宇  陈利厚  徐荣康  
该问题已关闭

遗产继承

广东-广州 12-27 14:28  悬赏 0  发布者:13579#……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和我老公是再婚,他有一儿子,我们再婚后共同生有一女儿,现在住的房子是我们婚前已有的,房产证上是我老公的名字,共有人是他儿子的名字.想问:如没有立遗嘱,我女儿有继承权吗?我有继承权吗?第一继承人是谁?怎 么分配?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2-27 14:38
有继承权
回复时间: 2011-12-27 14:47
配偶、子女、父母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你跟你女儿可以继承该房子,但要先分割该房屋的份额,即该房你老公只有一半的产权。
回复时间: 2011-12-27 17:21
有继承权。
回复时间: 2011-12-27 17:44
有继承权,但是你们三个人的继承权都是针对你老公的那部分份额,要先分出他儿子的那部分份额,然后再分。因为这时候,并没有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不知道你现在遇到什么情况,有需要,可以联系律师具体咨询。
回复时间: 2011-12-27 21:34
你好,你、你女儿、他儿子都有继承权,都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江苏无锡
上海徐汇区
湖南长沙
福建厦门
北京朝阳区
广西南宁
河北石家庄
浙江金华
广东深圳
最新回复律师
安徽 合肥
人气:283439
江苏 无锡
人气:51375
上海 徐汇区
人气:105260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18926
湖南 长沙
人气:546028
辽宁 大连
人气:1194241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36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