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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事平面设计。我3.10号入职,入职当天签了这份2个月的岗前培训协议

江苏-常州 06-29 08:53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0)
我从事平面设计。我3.10号入职,入职当天签了这份2个月的岗前培训协议。当时人事跟我说这是试用期合同(时间为3.10-5.9)。公司告诉我,2个月后转正,然后与公司签2年合约且缴纳社保,转正后工资为4000元/每月,试用期为3200元/每月。公司每月10号发上个月工资。

从五月份开始我就跟公司开始谈转正,人事也找我确认过,说会正常找我签转正,5月份工资以【试用期(5.1-5.9号)+(5.10-5.31)】的形式发放并且缴纳社保。可是最后5月的工资还是以3200的形式发放。6月10日发完工资我再次向公司沟通我转正的事。可是到公司一直拖,上周以我工作能力的问题为由说没法确定转正工资是不是入职时谈的数目,说要继续考察至七月。此时岗前协议早就逾期了。这明显是想拖着我。我工作期间问心无愧。6.28公司接到街道劳动所的电话说我去劳动所咨询过相关事宜,于是找我签约并给我补缴6月份社保。于是我提出补偿5.9-6.28的转正前后工资差。公司拒绝了。并没收我工作电脑问我到底签不签。这种情况下我拒绝了。于是提出公司拖延不签约不交社保被迫离职的辞职申请。请问这种情况我如何处理。如何保护个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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