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医疗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李波  朱学田  孟凡兵  吴健弘  
该问题已关闭

厦门中学生校内受伤,放学后老师要求学生跑操场后才能回家,因为操场无照明,两学生相撞而受伤。求法律援助

福建-厦门 12-28 19:08  悬赏 0  发布者:cxj562…… 给我留言  回答:(1)
中学生在学校内受伤 - 学校已放学后他们班的老师没让学生回去,让他们在操场跑几圈才能回家。当时已经很晚了操场上也没有照明。视线极为不清,于是弟弟与迎面而来的同学撞了个正着 一个轻微脑震荡和面部神经组织部分坏死另一个鼻中隔弯曲(需做手术,但要18岁后才能做,而且因为鼻中隔受伤进而造成未来生理上的困扰,例如容易流鼻血,得鼻炎。经常性头晕等等并发症,让做家长的及为担心)。因为未满18岁手术就要耽搁至学生毕业后才可实施(手术费用在10000元左右)。因为对于(学生在校受伤的维权意识较薄弱)对(毕业后手术的赔偿报销问题的不了解),学校说只能赔3000块并叫我们去签合同,但是在我看来这两个原本健康的中学生,未来不管是生理上还是心理上都将永久受到这次意外伤害的影响,想起来就倍加心疼。而且这大部分是学校的责任,却加以推脱.这个家人们实在是无法接受。所以希望了解相关案例的法律人员能给予建议和相关的法律条例做以参考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2-29 20:00
以后的治疗费用可以要求学校据实赔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江苏南京
河北保定
浙江杭州
黑龙江哈尔滨
浙江杭州
北京海淀区
福建厦门
福建福州
最新回复律师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14236
重庆 渝中
人气:397100
湖南 长沙
人气:544517
江苏 南京
人气:150282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33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