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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是不是公路收费该取消了???

山东 12-28 20:57  悬赏 0  发布者:c221 给我留言  回答:(1)
为什么要以开征车辆购置税取代车辆购置附加费? 

开征车辆购置税,以取代车辆购置附加费,这主要基于以下考虑:第一,车辆购置附加费是1985年经国务院批准,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强制征收的专项用于国家公路建设的政府性基金,已成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资金来源,具有明显的税收特性。将车辆购置附加费改为车辆购置税,要求纳税人依法缴纳税款,有利于理顺政府分配关系,提高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 

第二,从国际通行做法看,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普遍通过税收筹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极少采用收费的方式。这是因为,税收行为比收费行为规范,收支要纳入预算,实行规范化财政管理,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开征车辆购置税取代原有车辆购置附加费,有利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依法足额筹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从而促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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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1-12 17:26
 2000年10月20日,朱镕基总理签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从2001年1月1日起,在我国境内开征车辆购置税取代车辆购置附加费。这主要基于以下考虑:

  (1)车辆购置附加费是1985年经国务院批准,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制征收的专项用于国家公路建设的政府性基金,是国家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资金来源。随着时间的推移,车辆购置附加费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如个别地区存在巧立名目,搭车收费及乱罚款等现象,社会负面影响较大。

  (2)国务院决定,从2001年起,以车辆购置税取代车辆购置附加费,使之成为新一轮费改税的先行者。车辆购置附加费具有明显的税收特性,将车辆购置附加费改为车辆购置税,要求纳税人依法缴纳税款,有利于理顺政府分配关系,提高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

  (3)税收行为比收费行为规范,收支要纳入预算,实行规范化财政管理,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开征车辆购置税取代原有车辆购置附加费,资金主要通过税收手段依法筹集,并由财政渠道安排,将收支纳入法制化轨道,纳入国家预算,置于国家监督之下,这样一来,就会大大提高政府部门的透明度,防止资金使用缺乏有效监督而产生的腐败,胡利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依法足额筹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从而促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对于税款,征收部门只征不支,从而有效杜绝了收费养人、坐支挪用现象的发生。

  (4)从国际通行做法看,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普遍通过税收筹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极少采用收费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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