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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统一产品零售价能随便改?

福建-南平 12-29 23:04  悬赏 5  发布者:Txw9331 回答:(2)
您好!我是福建南平的,我想咨询一下。今年12月8日,我在安徽合肥签订一份经销合同,其中有一条“甲方为了支持乙方将提供(全国统一产品零售价)经销费同等价值的产品给予店面装修及前期承接业务样品,本产品不予退换。属于100%免费产品。”之前他们有给我一张经销商价格表。之后他却把价格在价格表的基础上提高十倍左右,然后寄给我,寄过来的清单也有一句“此价格为首次免费赠送市场统一零售价值,作为装饰展示及承接工程所用,正常二次供货价为—折,且首次费用依次返防。这样我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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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2-30 08:36
应以双方认可的为准。
回复时间: 2011-12-30 09:32
可以向价格监督部门投诉反映,如果实际价格高于约定的价格十倍,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索赔。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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