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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母有一套福利房,夫妻各占50%,但产权证写的是我爸的名字,我爸去世了,我妈想将房产权改写她的名字

北京-海淀区 07-01 23:11  悬赏 0  发布者:bjmmnn…… 给我留言  回答:(7)
我爸去世后,房产权是他的名字,但我妈也有一半,是福利房,我妈想将产权过到她的名下。问:我和我哥、我妈都可以平分我爸那一半产权,那么,在还没有去公证分配之前,她可以去将整个房产权划到她的名下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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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7-01 23:16
你好,没有遗嘱,按法定顺序继承
  • [北京-朝阳区]
  • 常路律师 VIP
  • 电话:15901128689
  • 305834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7-02 00:15
您好!
(一)死亡时个人财产及其共同财产的一半为遗产。
(二)如果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 
(三)遗产第一顺序继承:配偶、子女、父母;
(四)建议法定继承人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一般均分,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五)继承方式:如果法定继承人之间无争议的,到公证处做继承公证;如果有争议或无法提供继承所需材料的,向法院起诉,根据法院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办理继承。
(六)建议委托律师代理,详情请来电咨询。
  • [北京-朝阳区]
  • 宋超律师 VIP
  • 电话:18811476983
  • 873923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7-02 21:43
你好, 根据《继承法》,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根据《继承法》,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8695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7-03 09:31
不能,需要子女都同意
回复时间: 2016-07-01 23:42
您好,按法定顺序继承
回复时间: 2016-07-02 06:01
一般是的。
回复时间: 2016-07-02 10:21
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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