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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由于男方过错(婚外生育一子),房屋判给女方使用。此房是男方原单位自管公房

北京-海淀区 07-02 11:00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2)
离婚时由于男方过错(婚外生育一子),房屋判给女方使用。此房是男方原单位自管公房。承租人是男方。由此给女方的实际使用带来诸多不便和隐患。请问女有权变更承租人为自己吗?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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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7-02 11:06
如果属于公房,需要取得产权单位同意,可以进行变更
追问:

是不是要通过法院与产权单位调查了解出具个文字的东西?单位不会没有依据就变更啊。而且判决书中判房子归女方使用就是基于双方都有承租权。

追问:

判有使用权是因为有承租权利。只是没有变更手续。就是想问我要变更到女方名下可行不?受不受法律支持。

追问:

产权单位说要法院跟他们联系,我该怎么做

  • [北京-朝阳区]
  • 常路律师 VIP
  • 电话:15901128689
  • 305834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7-02 11:27
您好,具体咨询产权单位
  • [北京-朝阳区]
  • 宋超律师 VIP
  • 电话:18811476983
  • 873923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7-02 11:52
你好 根据具体情况 建议咨询当地住建部门 办理合法的手续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8632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7-03 09:23
向产权单位了解
回复时间: 2016-07-02 11:08
可以申请。
回复时间: 2016-07-02 11:20
您好,建议进行变更
回复时间: 2016-07-02 11:32
与男方原单位协商
回复时间: 2016-07-02 11:32
您好!需要产权单位同意。可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6-07-02 11:47
可以咨询产权单位
回复时间: 2016-07-02 14:04
具体咨询产权单位
回复时间: 2016-07-02 15:34
您好,可以同原产权单位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要求变更,如需帮助欢迎致电。

私密留言,问题发布者选择最佳答案或关闭本贴后可见。
回复时间: 2016-07-02 16:25
可以主张按判决书履行。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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