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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

 12-30 21:06  悬赏 0  发布者:caojin……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佛山 回答:(1)
女方与前夫生育一个儿子,离婚后儿子归女方,几个月后女方发现怀孕了,可以生育吗?如果生育了,农村的股份分红还有吗?属不属于违法计划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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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1年12月30日 21时15分
如果没有再婚,属于违法计划生育,需要罚款,不过与股份分红不相干。
追问:

女方在离婚后才发现怀孕了,不能生育吗?

回答:

不属于合法生育。

追问:

若女方与前夫复婚,可以再生育吗?男方属居民,女方属农民。

回答: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审批,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一)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或者第一胎双胞胎(含多胞胎)子女均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二)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含依法收养,下同)两个以内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三)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确定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

  (四)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但该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五)夫妻双方婚前均未生育过子女,婚后经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鉴定患不孕症,依法收养子女后又怀孕的;

  (六)夫妻双方为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七)夫妻一方在矿山井下、海洋深水下的工作岗位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八)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只生育一个子女且是女孩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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