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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待遇问题

 01-02 06:52  悬赏 5  发布者:zNM8074 回答:(2)
本人从事快递公司的输单工作,属于劳动派遣,合同上没有写明工作时间,及工资问题,合同期为一年,试用期写着六个月,现在的工资是底薪加提成,工作性质为把一天的收件量和派件量输完才能下班,有时候工作时间都超过八个小时,那超过八小时的这些时间可以怎么算工资吗?公司应该付加班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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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1-02 07:20
可以的,应该付加时工资.
回复时间: 2012-01-02 08:14
应该付加班工资,加班工资为平时工资的一点五倍。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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