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健弘  刘平  仁和万国律所成敦毅  刘同发  
该问题已关闭

旅社里面住户的物品安全房东有责任吗?

河南-郑州 12-26 23:56  悬赏 10  发布者:aizhez……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们住的是旅社,但是旅社的房东换了好几次,现在我们的笔记本电脑被盗了,而且门窗都是好好的没有被撬的痕迹,民警也看过现场说排除了从窗户进来偷东西的嫌疑,我想请问现在的房东有没有责任?.而且电脑被盗的前2天我们的房间门被陌生人开过,我们也告知过房东!!电脑是东芝的M332,5500元买的,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12-27 00:36
房东有责任,可以要求赔偿。但如果旅社告知贵重物品要寄存,无责任。
回复时间: 2009-12-27 11:08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的权利包括安全保障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获取赔偿权。获取赔偿权也称作消费者的求偿权,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1条的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经营者的义务:保证商品和服务安全的义务。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4.提请仲裁。由仲裁机构解决争端,在国际国内商贸活动中被广泛采用。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七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总之,本案房东有责任。
回复时间: 2009-12-27 17:42
可以要求房东承担赔偿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河北保定
浙江杭州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福建厦门
广东茂名
福建福州
广东深圳
辽宁大连
最新回复律师
河北 保定
人气:288535
浙江 杭州
人气:445945
陕西 西安
人气:173251
重庆 渝中
人气:400927
广东 深圳
人气:139029
湖南 长沙
人气:556170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70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