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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以感情不和为由起诉离婚,双方育有一子2015年9月16日出生,双方在婚姻期间都无过错。男方和孩子

江西-南昌市 07-05 18:21  悬赏 0  发布者:1387085881 给我留言  回答:(1)
女方以感情不和为由起诉离婚,双方育有一子2015年9月16日出生,双方在婚姻期间都无过错。男方和孩子户口在南昌市,女方户口在进贤县。孩子哺乳期抚养权归女方扶养,孩子户口就会迁往女方户籍地进贤县,也就意味着男方很难看到孩子了!请问律师,在怎样一个条件下男方才能争取到抚养权?不让女方把孩子户口迁往进贤县?
问题补充:
 我也知道到法院起诉解决!我只想知道能不能阻止女方这种行为?能胜诉我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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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7-05 18:22
只能到法院起诉解决
追问:

如果能通过法律途径制止女方这种行为,我请律师打官司!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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