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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金问题

 07-05 23:22  悬赏 0  发布者:junyic…… 给我留言 地区:广西-贵港 回答:(1)
我2015年9月5号在一家民办学校应聘教师,学校要求交500元押金,我通过支付宝转账给学校的副校长,并在转账时备注了交该校老师押金。当时只说是担心我突然不来,说教够一年离职可以给回。当时没有给押金单。也没有签合同。到2015年9月20日正式到学校上班。教了一个学期后学校统一要求补签一份合同,当时说不影响离职。现今教了两个学期(一学年)选择离职了,但该副校长说我未满一年500的押金不得退回。按惯例说的一年通常只一个学年,当时来上班时已经开学了20天,但因为领导开会说不能在下个学期开学第一个月辞职,所以虽然差20天才满一个学年,但还是申请离职了。请问这样的情况学校是否有权利不退回我的押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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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6年07月06日 08时57分
是要退回的,首先收取押金是犯法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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