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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立遗嘱时没得到的房产

 07-07 15:26  悬赏 10  发布者:dongxi……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海淀区 回答:(12)
老人立遗嘱所有财产归女儿时并没有得到儿子的遗产 儿子早死于母亲 并且老人与儿子的女儿(孙女)打官司分儿子遗产 之后判老人与孙女一人分得儿子一半的遗产 房子也都各自办理了房产证 现在老人的女儿来找孙女 说老人的一半房子都归她 这样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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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6年07月07日 15时27分
您好,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追问:

虽然是老人先立了遗嘱 然后才分得儿子的遗产 但房产证确实是老人50% 孙女50% 现在老人女儿就拿着房产证说老人把遗产都给她 我们如果起诉有胜算吗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 [北京-朝阳区]
  • 宋超律师 VIP
  • 电话:18811476983
  • 873923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7-07 15:29
你好  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该法条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该法条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该法条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回复时间: 2016-07-07 15:30
您好,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追问:

虽然是老人先立了遗嘱 然后才分得儿子的遗产 但房产证确实是老人50% 孙女50% 现在老人女儿就拿着房产证说老人把遗产都给她 我们如果起诉有胜算吗

回复时间: 2016-07-07 15:35
您好!需要结合遗嘱内容分析?可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6-07-07 15:36
你好  根据具体情况 如果已过户  一般不能更改
追问:

虽然是老人先立了遗嘱 然后才分得儿子的遗产 但房产证确实是老人50% 孙女50% 现在老人女儿就拿着房产证说老人把遗产都给她 我们如果起诉有胜算吗

回复时间: 2016-07-07 15:38
您好,有遗嘱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
回复时间: 2016-07-07 15:46
有判决书的话按判决书履行。
回复时间: 2016-07-07 15:48
你好,没有效力
回复时间: 2016-07-07 16:10
建议带材料来所详谈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3033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7-07 17:08
遗嘱如有效,她有权继承老人从儿子处继承来的遗产
  • [北京-朝阳区]
  • 常路律师 VIP
  • 电话:15901128689
  • 305834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7-07 19:33
您好,可以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6-07-07 22:48
不一定有效, 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代理维权,请与我联系代理事宜。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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