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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高速公路对两侧民房造成伤害

湖南-永州 07-07 21:15  悬赏 20  发布者:ityaaf……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家在农村,左侧5M远修高速公路,当时修路时对我家的房子造成伤害,多处裂,路修好后有赔大约5000块维修,几年后来房子又裂了不敢住人。现在要自行拆了盖新的,但高速公路管量的不让建。我想知道像我们这种情况国家有什么政策?离路近为什么当时不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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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7-08 10:36
您好!
国家重点高速公路用地两侧外各五十米、其他高速公路用地两侧外各三十米、高速公路立交桥、匝道、收费站外侧各一百米范围内为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的以外,禁止在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内新建、扩建建筑物或者地面构筑物。控制区内原有的合法建筑物、构筑物需要拆迁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这是不合理的,在拆迁范围之内,应当拆迁的,建议委托专业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详情可来电来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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