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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否属于感情欺骗

湖南-长沙 01-06 10:27  悬赏 20  发布者:风和日丽12…… 给我留言  回答:(1)
其一:离婚证事件。我与兵相识4个月的时候,晚上等他回宿舍,在其包内发现一本结婚证,我打开看时,是2007年结婚,对方是黄蓉。当时他告诉我他是离婚的,老婆是石油公司的,我很紧张,问他黄蓉是他的几任妻子,他才说了实话。前妻是唐丽平,这是二婚的妻子黄蓉。(有其结婚证复印件)
其二:女儿事件。当时是他找了两个介绍人一定要和我谈爱。说女儿归前妻。我问他,你们当时的房子是否归女儿,写了女儿的名字。他说是归女儿,女儿由母亲抚养。还有民政局的离婚协议,我要求看协义,他说在民政局里存档,谁都知道办事后双方各有一份。而现在,女儿由株洲爸花了一万多元将其收归彭家,要他抚养,那房子并没有归女儿也带到彭家。我曾经提过,以他现在的经济能力要养大女儿不是容易的事,我也知道他思女心切,但是当初就不要和我说女儿叛归母亲与他无关。
其三:两个父亲与两个母亲的事。当时兵一直说自己是株洲爸的儿子,上面两个姐,他最小。是后来一次偶然在手机中看到0994的号码,我才问他是哪的?他告诉我,他的亲生父亲是新缰地质队的。那边有个弟弟,一个妹。这边是伯伯。因为没有儿子所以才要他做儿子的。
其四:生理功能事件。我是想和兵结婚的,但是一直没有怀小孩。我本不想说这种伤男人面子的事情,但是现在逼不得已。他一直拒绝或搪塞我去医院检查,我咨询过医生和上网查证,他的情况有可能是精萦静脉曲张,此病的结果不治疗,年纪越大,死精或无精的可能性更大。年轻时生过女儿,是因为那时年轻还有精子能成胚胎。我一直要他看病治疗,他却以怕花钱为由,托拉为由,一直到现在。
其五:金钱问题。兵在长沙的收入由两份工作组成,由物业和舞厅发放。前面是1500元,后面是800元。共计2300元一月。从认识到现在,送过我的礼物就是一个暖宝宝和一个保温杯,和一朵不要钱的玫瑰花,当然此花我没有接受,因为我当时根本不了解他。现在他在唐人神工作,3.4.5.6四个月收不敷出,7.8.9.10.11.12后几个月才有所上涨,也就是6-7千左右,扣掉差旅费还有些余钱就是他平常的开销。他打款给我,就是二百,三百再五百,最多就是上月1500元给我看病。因为是他带给我妇科病。平时的所有打款我都给他换了里外的服装,以前的衣都不要了,也小了丢了。就这点钱,累计下来几千元全变成他的私人用品了,等于我没有用他的钱。如果我像别人一样,就是拿着这点钱用掉,也是应当的吧,但是我了解他,寄人离下的日子不好过,所以为了做业务做得好,出去得体面,所以才把他打扮一番。
我与他相识一年半,也被他托了一年半,我是个极品女人,37岁才和第一个男人发生关系,也是第一个投入情感的对像就是他。而之所以与他相交往到现在,也是同情他的生世。我所知道他的感情生活,也是在交往之后才一点点知道的。
其一:两个老婆与四个女友的事。前妻唐丽平结婚时已和别人有染,和他结婚是因为感恩,因为是他在车祸中救了她,但是后来生活寂寞,生活不检,才出轨离婚。二妻黄蓉,在结婚时岳母送其一把菜刀,这意味着什么?因为这个女儿不是兵的,是别人的,对于男人来说又是莫大的耻辱,岳母是为了保护女儿给他的下马威。在两次结婚当中,他结识了设计院的一个姐姐,离婚有钱,准备要给他购房,但是限制他的人身自由,要求按时归号,不同意才脱离关系。当时他结识她是为了免费学习,准备参考文凭,这不是利用别人的情感吗?在与我相识之前,他和新一佳一个体户发生关系后并打掉一子,说是对方老公要求复婚才和他分手。在和我相识时,由其胖子表弟介绍了一个女人,纺织女工,说爱他一无所有,天天粘着他,后来因为我的介入,兵对他的冷漠,才离开的,现在是浙江的一工程老板的情人。到我,是第六个女人,我对他的了解是在他死缠烂打后才一点点知道,因为我个性内敛,不太和异性交往,所以对于他的这些事也同情他,给他更多的是关爱,但是我是个有自尊的女人,有自己的工作,就算是没工作期间,也没有花他的钱。而且我也知道他喜欢和人交往,做业务还行,所以也支持他,但是看他有时较低落,也劝他实在不行就改行。
对于他曾经许诺自己家的姐夫能给他提供一个管理人员职位,能拿年新,结果是作业务员,要外地工作,当时我们协议,只是没有签定,因为他不想签,只是口头约定,如果他不管什么原因背叛我,都赔偿50万,如果没有钱,就分期支付每月1500,分30年付清,他也口头承诺。
现在,他父亲强行把前妻生的女儿要回来,要我做后妈,我不愿意,要求赔偿,他们答复我,要么做后妈,要么走人。上面这些事例,能说明是骗感情吗?能要求赔偿吗?
问题补充:
我们现在没有打结婚证,还是恋爱,但是因其父亲的要将他和前妻所生女儿收回来归男方,要我做后妈,我不做,将与其恋爱过程中发生的种种现象来咨询,问是否可以要求男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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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1-07 13:06
如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追问:

我们还没有打结婚证,感情不谈钱和房子和女儿,一直很好。

回答:

未登记不构成婚姻关系,双方有一方离开即告解除同居关系,孩子、财产有争议可提请法院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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