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徐荣康  李波  朱建宇  
该问题已关闭

老人有一套二层楼民房,一直和大儿子和媳妇生活,一层大儿子和儿媳妇

辽宁-丹东 07-09 14:11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2)
老人有一套二层楼民房,一直和大儿子和媳妇生活,一层大儿子和儿媳妇,二层有两个孙子都成家,后来大儿子去世,儿媳妇常年有病,有二孙子抚养,将近两年多时间儿媳妇也去世,二孙子把老人带到公证处把房照的名字改到了自己的名头,现在二孙子不想养老人了,决定叫叔叔姑姑轮流抚养老人,请问他这种做法怎么解决?房照改名也是在叔叔姑姑她们不知道的的情况下改的,那么这个房子是二孙子的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7-09 14:31
子女具有赡养老人的义务,而不是因为有房子才赡养。
回复时间: 2016-07-09 16:05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人民法院认定赡养费的标准包括:当地的经济水平、被赡养人的实际需求、赡养人的经济能力。
  赡养费的给付内容分六个方面:
  (一)老年人基本赡养费;
  (二)老年人的生病治疗费用;
  (三)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护理费用;
  (四)老年人的住房费用;
  (五)必要的精神消费支出;
  (六)必要的保险金费用。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山东东营
北京朝阳区
湖南长沙
浙江杭州
四川成都
广东深圳
河北保定
广东深圳
山东聊城
最新回复律师
山东 东营
人气:26366
安徽 合肥
人气:283321
北京 朝阳区
人气:5811
江西 赣州
人气:3208
湖南 长沙
人气:545784
山东 菏泽
人气:217866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92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