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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作中财物被偷工作方应该给予赔偿吗?

江苏-南通 01-07 01:00  悬赏 10  发布者:张丽@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在超市工作,下班时候发现我电动车电瓶被盗,请问这样的情况超市方应该给予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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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1-07 10:36
按照《侵权法》第三十七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的规定,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在你的损失无法向偷盗者索赔时,你可以依法向公司索赔。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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