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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恶意的围墙

 07-11 07:55  悬赏 0  发布者:西沪123 给我留言 地区:浙江-宁波 回答:(2)
我住宅建在土改后归村集体所有的原祠堂地基上,建成后就从祠堂老宅门进出。持有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原祠堂不复存在,仅登记住宅为独自使用,无共用登记,但我认为老宅门以及原祠堂天井应为共用,原祠堂地基非我所有。      现打算重修祠堂,如无法达成拆迁协议有人打算在我住宅前打围墙后,让我住从宅西边开新门绕道。拟打的那堵围墙距我住宅最近2.5米,势必影响我的住宅,为的就是逼我搬迁,纯属恶意。我想咨询:1有没有法律依据支持我从现老宅门出入2有没有法律依据阻止打那堵围墙。3如果不能阻止法律许可又是多少距离多少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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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6年07月11日 08时51分
可以通过集体或土管解决,或向法院起诉
追问:

向法院起诉引用哪些条款?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解决渠道最全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7-11 11:14
您好!
如果对方的行为对你的生活造成影响,可以委托专业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要求排除妨害。
详情可来电来访!
追问:

哪些证据可以证明此围墙对我生活造成影响?

回答:

您好!
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
详情可来电来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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