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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三个月,三个月期间,女方除了要钱还是要钱,没有钱就和男方大吵大闹

陕西-渭南 07-11 08:06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2)
结婚三个月,三个月期间,女方除了要钱还是要钱,没有钱就和男方大吵大闹,要离婚,此次吵架把家里桌子掀了,男方母亲去拦,还动手打了男方妈妈一下,当场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也同意离婚,但现在女方不愿意离婚,想要和好,男方可以以了解太少,感情不和为由,起诉离婚吗,若男方提出离婚的话,彩礼钱8万可以追回吗,当时彩礼8万,女方没有任何陪嫁,并且结婚3个月,与男方只生活一个月左右,花费男方2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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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7-11 08:09
1,《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彩礼返还额度应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综合考虑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给付方的经济状况以及过错责任等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全部或部分返还。宴请费用未实际取得不能返还。恋爱期间为表达感情而馈赠对方的小额财物,属赠与关系,不在彩礼之列,不得请求返还。小额的认定可根据当地的经济状况、当事人的经济能力等条件综合判断。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回复时间: 2016-07-11 08:16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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