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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老公结婚三年。他在外面欠下的债,先在想离婚。我会承担他欠下的债吗 法律会让我承担

辽宁-沈阳 07-11 11:24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和我老公结婚三年。他在外面欠下的债,先在想离婚。我会承担他欠下的债吗 法律会让我承担。跪求解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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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 [辽宁-沈阳]
  • 董毅律师 VIP
  • 电话:13704034821
  • 154133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7-11 18:19
可起诉离婚,所欠款项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生活的,属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共同承担;所欠款项用于个人支出,属夫妻一方个人债务,例如:独自筹资从事生产经营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另外,夫妻一方不合理的开支,比如赌博、吸毒等所欠债务等,也属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债务。如有需要请来电咨询或面谈。
回复时间: 2016-07-11 11:36
你好:根据《婚姻法》第19条第3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19条第3款情形除外。因此,只要你不能证明上述解释中的两种例外情形,你丈夫对外债务就会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你所有的财产包括存款,法院有权依法查封、冻结。
回复时间: 2016-07-11 11:48
夫妻存续期间,连带责任。
回复时间: 2016-07-11 17:18
你好,主张没有用于共同生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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