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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撞人。

山东-青岛 01-09 11:17  悬赏 0  发布者:maomao…… 给我留言  回答:(4)
高速上撞人(82岁)导致死亡。
交警事故责任认定书:人占主要责任,车次要责任负担赔偿。
协商:家属赔偿由交强险支付,车辆修理费施救费由车方负担。双方签字确认。
车方问题:
1)车辆修理费施救费之外的车辆托运费/保管费/人工费/120费用/车辆鉴定费,应该由谁承担?或如何分配?
2)如果协商前后车辆的评估费用出现巨大变化(协商前2000后7000),差价5000应该由谁承担?或如何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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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1-09 18:48
你好,从理论上来说,你方的损失也应该按照责任划分由双方分担。车辆托运费/保管费/人工费/120费用/车辆鉴定费即使你起诉对方,法院也不会支持你的诉求。同时,如果你的商业保险合同有这一项的话,你可以要求保险公司承担。
回复时间: 2012-01-09 11:18
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回复时间: 2012-01-09 11:23
你好;先有你的保险公司赔偿,没有商业保险或者余款按照责任比例由责任人承担;评估不一致,可以申请法院进行司法鉴定。
追问:

请问,责任比例是由谁来定的呢??

回答:

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由人民法院确定责任比例。

回复时间: 2012-01-09 14:22
有车方承担。可以打电话详细咨询或者委托我协助办理(13011735168   )保留电话,以备不时之需。也可以加入 山东律师法律服务群 QQ群148712177,网上咨询。建议最好电话预约,当面咨询,以便全面了解案情,给予帮助。打电话问我吧。
追问:

我不赞成你的意见。

回答:

你可以不赞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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