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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爸爸出意外走了,妈妈是继母,她和前夫有一个女儿判给前夫

北京 07-14 23:29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9)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爸爸出意外走了,妈妈是继母,她和前夫有一个女儿判给前夫,她女儿没有和我们一起生活过,爸爸死的那天她也没有回来,现在要分爸爸的遗产,她有没有享受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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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 [北京-朝阳区]
  • 常路律师 VIP
  • 电话:15901128689
  • 305834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7-14 23:33
您好,无权
回复时间: 2016-07-14 23:37
你好,一般不能。
  • [北京-朝阳区]
  • 宋超律师 VIP
  • 电话:18811476983
  • 873923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7-15 08:56
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回复时间: 2016-07-14 23:50
您好,无权
回复时间: 2016-07-15 06:29
享有法定继承权的。
回复时间: 2016-07-15 06:57
是否有登记的。
回复时间: 2016-07-15 07:02
没有形成抚养关系没有继承权
回复时间: 2016-07-15 07:51
一般是不能的
回复时间: 2016-07-15 10:23
没有 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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