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李仁红  
该问题已关闭

民事赔偿 执行

上海-浦东新区 01-10 14:00  悬赏 0  发布者:ikedon…… 给我留言  回答:(4)
原告未申请强制执行, 被告有不知道原告的账号的情况下,怎么把判决的赔偿给原告? 因为已经超过判决书中规定的一个月内赔付,原告又不申请强制执行,这样会有滞纳金吗?怎么算?何时起算?


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1-10 14:21
可以将钱交付给法院。
回复时间: 2012-01-10 20:08
可以自行到法院执行庭,要求履行。主动履行没有迟延履行金。若需详细解答,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向我咨询。
回复时间: 2012-01-10 21:24
1、可以联系主审法官,向法院支付。
2、被执行人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
回复时间: 2012-01-10 21:45
直接与法院联系,把钱交到法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河北保定
四川成都
福建福州
上海杨浦区
广东东莞
山东聊城
福建厦门
河北石家庄
最新回复律师
山东 菏泽
人气:219344
湖北 襄阳
人气:439062
湖南 长沙
人气:546341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77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