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李波  朱学田  罗雨晴  申维丰  
该问题已关闭

你好律师,第二次起诉离婚,如果我不想离,我得怎么做,才能不离

辽宁-沈阳 07-15 12:45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5)
你好律师,第二次起诉离婚,如果我不想离,我得怎么做,才能不离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辽宁-沈阳]
  • 董毅律师 VIP
  • 电话:13704034821
  • 154041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7-15 15:15
可主张不同意离婚,提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证据等,如果被诉,建议携传票及起诉状当面咨询律师,由律师提供对当事人更有利的答辩意见,各类案由中,答辩技巧不同。如有需要请来电咨询或面谈。
回复时间: 2016-07-15 17:26
要看具体的证据情况才能确定。
回复时间: 2016-07-15 13:18
你好,一、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感情已经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法院调解无效,会准予离婚

二、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回复时间: 2016-07-15 14:39
很难,婚姻自由,在充分保障你的前提下第一次起诉会听你的意愿。第二次也需要保障对方的诉求。
回复时间: 2016-07-15 17:16
一般会判离婚,但可以提要求。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江苏无锡
江苏南京
河北保定
浙江杭州
福建厦门
广东深圳
福建福州
最新回复律师
广东 深圳
人气:172964
河南 郑州
人气:530938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13253
山东 临沂
人气:248929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512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