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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浙江-杭州 01-10 20:09  悬赏 20  发布者:suife 给我留言  回答:(6)
在工作时间,因领导要求去接领导来开会。在去接领导的路上,过红绿灯时,我是绿灯,而对方是红灯,发生车祸,对方受伤住院。我的是皮卡车,对方是电瓶三轮车。这个责任认定是怎样的,还要医药费的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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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1-10 20:47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我的补充: 2012-01-10 20:47
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来电咨询或上门咨询
追问:

那医药费先有我方先垫付吗?是单位还是我本人,那按照我的情况应该怎么做,谢谢

回答:

可以先垫付一部分

追问:

原本由单位垫付的,说明不用我付钱的,但现在单位领导说帐号里没钱为由和我说,让我自己筹点钱,就是我垫付了医药费,那以后这个费用和单位怎么算

回复时间: 2012-01-11 06:56
交警认定事故责任。
追问:

能详细点吗?主要的话,怎么算,次要的怎么算

回复时间: 2012-01-10 20:13
责任认定由交警部门负责人认定,赔偿根据责任认定的比例进行赔偿
追问:

那这个医药费呢?是单位先行垫付还是我本人,还有因为是单位出面,所以交警队说等几天再去做笔录,还建议全责,那全责是单位的还是我的,谢谢

回答:

由单位先垫付

回复时间: 2012-01-11 10:08
交通事故责任报警后,由交警根据现场勘查、调查取证后根据行为与事故因果关系分析认定!
具体赔偿数额根据责任、保险伤害程度和个人、各地具体情况不同而不同,当面咨询当地律师吧!
回复时间: 2012-01-11 13:59
责任由交警部门定。
回复时间: 2012-01-13 15:06
具体责任由交警认定,如果需要帮助可以联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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