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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夫妻共同写的欠条.另一方承担责任不

辽宁-沈阳 07-17 10:21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3)
不是夫妻共同写的欠条.另一方承担责任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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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6-07-17 11:07
所欠款项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生活的,属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共同承担;所欠款项用于个人支出,属夫妻一方个人债务,例如:独自筹资从事生产经营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另外,夫妻一方不合理的开支,比如赌博、吸毒等所欠债务等,也属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债务。
回复时间: 2016-07-17 10:21
共同债务要共同承担
追问:

主要是另一方不认识原告.是她们俩私自借的钱.打的欠条

回复时间: 2016-07-17 10:27
你好:根据《婚姻法》第19条第3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19条第3款情形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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