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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康复期的精神病人因网络犯罪被拘留羁押,看守所强制中断医疗和服药合法吗

湖北 07-17 13:34  悬赏 0  发布者:朽木 给我留言  回答:(1)
正在康复期的精神病人因网络犯罪被以寻恤滋事罪拘留羁押一个月了,详细案情家属无法得知!检察院说案子没来,无法告知,推荐找公安局司法科;公安局的大门被武警把守,决不让进去,说只有律师方能进去;找律师,他说精神病人取保候审找什么律师?你把病情资料提供给看守所长,狱医没有精神病的行医资格,他会向上级反映,就你这案子很容易办理取保候审。我三次取保候审被驳回,理由不变:"对犯罪嫌疑人的精神病鉴定尚未出结果,对其采取取报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害性的”。我的《候审申请书》均以现行法律条款为依据,并且乞讨般的附加条款:送当事人去精神病院作封闭治疗,还是不行!我不明白国家为什么要普法?为什么不将法规列作机密?让公民傻一点,上访的就会少一大半!
    精神病鉴定结果在漫长的等待中(《法鉴通则》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由于司法鉴定被指定,据说被鉴定人排队都在两月之外)。羁押继续(据说等鉴定结果还不算羁押期),如果当事人的病情不被加重,必将成为世界奇迹:“可以尝试开发一批看守所形式的精神病医院,不吃药、不打针,省床位,个人省钱,医保的缺口也被减小,拒绝精神科的医生加入,仅以特殊环境颠覆性的改造病人”。我沉思良久:无论鉴定结果是或不是病,鉴定的某种结果就能“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害性的”?其实鬼都知道唯有治病救人或让当事人闭嘴方能“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害性的”。
    难道网络犯罪也属机密?不能告知!?我推断该犯罪对应的是一派胡言,我的手机上存有当事人类似信息,我以举报当事人的方式提供给公安部门也被拒收,看来侦破已结束,已经是铁案了!重温对当年的政治犯的处理方式,案情设为机密,不寒而栗呀!最可恨的是某些司法人员是否在充当着鹰犬的角色!我们第一时间就提供了几年来的一套完整的治疗资料,包括入院单、出院单、连续病历,连续购药发票,有屁用!执法者说:“我们严格的按程序办事,只认司法鉴定书”。我确信:所有人犯的家属在申诉的过程中最怕听到的就是“严格的按程序办事”,因为后面将有若干个工作日慢慢地期待你。我们虽然连续坚持了四年没断药,最终必将毁于看守所的强制中断治疗,禁止服药。天哪,太残忍了!
本咨询不过问当事人以后是否被逮捕和判决。只询问精神病人被强制断医断药(从医学的角度看,专业医生均建议连续吃药,否则容易功亏一篑)合法吗?

拜求高见,救病如救火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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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7-17 19:29
怎么整,这是个问题。
追问:

非常感谢你认为这是个问题。本案例表述为:精神病人被羁押后,不进入逮捕程序的在押期不会少于30天。我没有造谣,听我细细分解:周五夜里拘留,次日开《拘留通知书》,两个休息天,提交《精神病鉴定申请》,待批准。签《司法鉴定委托书》,等待专家鉴定,据说排队需要一到两个月,快也用了半个多月,鉴定后出报告需要 15-20天。
有人说:我先做个《精神病鉴定书》备用,这当然不需要30天在押;前提是你必须是第二次被羁押,不被羁押,没资格做司法鉴定。
敬请吴律师指点我的VIP问题,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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