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健弘  李晓航  牟金海  申维丰  崔新江  
该问题已关闭

我是上海人,我老公是安徽人,比我大11岁,在上海开公司,我们结婚7年有一个女儿虚岁7岁

上海 07-17 20:10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是上海人,我老公是安徽人,比我大11岁,在上海开公司,我们结婚7年有一个女儿虚岁7岁。在上海我们有两套房都是老公结婚前购买的,一套比较大的三室两厅结婚后他加上了我的名字,还有一套小的一室一厅婚后我和他一起还贷。我在外企上班公司中层管理级别,月薪税前3万左右,结婚前几年老公还每月给家用,但是近3年都没有给过,虽然我的工资也可以负担家用,但是近3年女儿生活学习上的所有开销都是我付的。我们家庭总开销每月差不多2万左右,结婚后换了一辆马自达车也是我付的差额约5万。结婚前后老公开过3个公司,一个倒闭,一个转让给别人,现在经营的他说还是在亏损阶段。其实,叫我养家我也没有什么问题,但是老公从来不关心女儿不关心这个家庭,周末总是和其他女孩子出去玩请别人吃饭送别人回家,他说是在招人面试。我也是500强企业的中层管理,我也面试过很多人,从来没有像他这样的,周末不陪女儿不在家庭承担责任,女儿长到7岁从来没有给女儿买过衣服买过礼物付过钱。并且我们没有任何共同语言,价值观不同。他高中学历,我本科毕业。我们在年龄在人生价值观合共同兴趣上完全没有交集。现在他不同意离婚,我想问问如果我起诉离婚,财产我能分到多少?女儿已经明确表示会跟我。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7-17 20:17
界定夫妻共同财产。再分配
回复时间: 2016-07-17 20:17
首先离婚的话,共同财产平分,大房子加上了你的名字 共同共有的话 你有一半份额,小房子婚后还贷及增值部分你可以分一半,车子属于共同财产平分,婚后收入如有存款平分。
孩子的话没满10周岁 不会听取其个人意见,法院会看谁抚养更有利于孩子成长来判
回复时间: 2016-07-17 20:18
您好,基于您的描述,我给予以下意见,首先关于2套房产,其中一套虽然是其婚前财产但是已经加名可以主张一般份额,另外一套房产,婚后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主张相应份额和增值部分,这个需要看到材料具体计算了;其次车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沪牌的话也是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再次公司部分,如果是婚后成立,股权部分可以要求分割;最后孩子抚养权一般是要结合具体情况,选择对孩子有利的一方;希望我的解答对您有所帮助,如需法律帮助,可来电洽谈;如满意请采纳,并请给予评价。
回复时间: 2016-07-17 21:28
你好,如果离婚,双方达成了离婚协议,没什么争议,可以协议离婚,去户籍地民政局办理。如果协商不成,那么可以起诉离婚。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应当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如果经常居住地与被告住所地不一致的,应当以经常居住地为准,而经常居住地是指在当地至起诉之日起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  关于孩子抚养权:一般会根据双方的个人素质、经济条件、生活环境等谁的条件更利于孩子成长分析的。两周岁以下孩子一般归女方,孩子10周岁以上的,还会考虑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需支付抚养费,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关于财产:一般来说婚前财产归个人的,婚后取得的财产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原则上均分的。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受我国《婚姻法》调整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个人债务个人偿还,共同债务,共同偿还。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回复时间: 2016-07-18 15:36
你好,分割以下共同财产


共同财产:《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山东东营
浙江杭州
河北保定
黑龙江哈尔滨
广东深圳
福建厦门
浙江杭州
福建福州
四川成都
最新回复律师
山东 东营
人气:26210
浙江 杭州
人气:443138
河南 郑州
人气:531267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587729
湖南 长沙
人气:7337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69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