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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办案流程

江苏-苏州 07-17 21:27  悬赏 0  发布者:dengml…… 给我留言  回答:(0)
我家与邻居由于小事件产生口角是非。争吵中,对方女主人,抓起石头说要砸我妈,我爸见状上前去,想把石头抢下来,结果由于石头比较锋利,将对方手划伤。对方之后报警,并谎称我爸与我妈两人联合砸伤了她的脚,村上很多人都知道,其实她的脚上半年就痛了半年。当时警察带他们到派出所录了笔录,并去做了伤情鉴定。鉴定为手部轻伤,脚上外部无伤痕,里面无骨折。警察当时建议她回家。但她坚持在医院住院治疗。事后,派出所叫我爸妈先回家。
事发到现在,派出所前后两次,有叫我爸妈到派出所,说是调解。
第一次,派出所拿出对方医疗的单据,约三千左右,问我爸妈是否愿意赔钱和解。
第二次,派出所拿出对方医疗的单据,约一万八千左右,问我爸妈是否愿意赔钱和解。并要我爸签字是同意,还是拒绝。我爸不识字,也不会写字,由警察代写“拒绝”,我爸按指印,然后,又叫我爸妈回去了。
我想咨询的问题:
1.派出所处理此类事件,期限是多久。如果我们坚持不赔钱,派出所下一步会作怎样处理。
2.为什么会有派出所前后会拿出两张不同的医疗单据出来调解。
3.我爸抢石头造成对方手受伤,是否属于正当防卫。
4.对方的脚,上半年就痛了半年,派出所处理此事,有无责任去走访调查。
5.如果我们觉得派出所的个别警察处理此事有失公平,我们应怎样维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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